以假换真作案人员信息将被录入个人征信系统
为净化银行自助设施使用环境,维护上海银行业的安全与形象,上海银监局与上海市公安局、人行上海分行决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将利用银行自助机具“假换真”的作案人员信息纳入人行个人征信系统。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银行自助机具作案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今年以来,本市自助银行连续发生多起利用ATM机超时吞钞功能以假币调换真币的案件。针对这种现象,上海银监局和上海市公安局已先后在上半年要求商业银行对本行自助银行及ATM机加强安全检查、监控和风险提示,防范此类案件风险,并通过媒体发布风险提示。但仍有个别持卡人抱侥幸心理在有关商业银行自助银行、ATM机上以身试法,盗窃银行钱款。目前,这些案件均已查获,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理。
为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阻止此类案件继续蔓延,上海银监局与上海市公安局、人行上海分行经多次协商后,决定将此类案件作案人员信息录入个人征信系统,供各商业银行查询和使用。各商业银行将在个人开户、授信、***申办等方面对有此类不良记录者实行限制或回避措施,从而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