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系统发布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
上海市体育系统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制定实施〈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精神,为推动本市体育系统实现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功能、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与提高,以优良的生活体育环境体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发挥体育在确保办成一届“精彩、成功、难忘”的世博会中的功能效应,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紧紧抓住世博会筹办这一重要契机,以改进城市管理、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的总体要求,按照实现“五个明显”和“四个一流”的总体目标,即“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各项窗口服务明显优化、城市管理明显改善、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精神面貌明显提升”和“服务设施一流、服务品质一流、服务水平一流、服务环境一流”,通过实施体育系统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充分调动各区县、各单位和广大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将上海建成具有优良的体育环境城市的总体目标,即:加强体育场所的环境整治,强化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高服务员工综合素质,塑造优秀的服务文化,建立规范有序的长效机制,使上海体育设施形象明显优化,服务环境明显改善,服务效能明显提高,充分满足海内外世博宾客和广大市民的体育服务需求,充分体现上海国际大都市形象。
二、行动原则
(一)坚持依法管理、属地管理、法人管理
积极探索管理机制的不断创新和突破,进一步下移管理重心,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社会和教育等多种手段,不断提升体育系统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二)坚持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形成机制
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市、区(县)、街道、镇(乡)各级体育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工作机制,切实改善市民体育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三)坚持积极主动、广泛参与、共创共建
更加注重体育系统全员参与迎世博的广泛程度,进一步提高体育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真正形成体育系统上下一心迎世博,共创共建作贡献的良好局面。
三、职责分解
(一)明确工作职责
1.市体育局职责。在市迎世博600天行动各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全面负责《上海市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纲要》和《上海市迎世博600天窗口服务行业行动纲要》的贯彻实施;负责制定《上海市体育系统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负责市体育局直属场馆、训练单位和重点体育设施的环境整治和开展窗口服务行动;负责对各区(县)体育局进行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和服务。
2.各区(县)体育局职责。在各区(县)委、区(县)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负责制定各区(县)体育局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负责对区(县)体育局所属体育场馆、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和窗口形象单位等项目的整治和组织开展迎世博窗口服务行动,以及对社会体育场所进行组织、指导和检查;负责对各街道(镇)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服务。
(二)确定工作范围
1.市属范围:市直属体育场馆及训练单位、重点体育设施和提供体育服务的相关单位。
2.区(县)属范围:区(县)所属体育场馆、社区公共体育设施、体育***亭、信鸽棚、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和提供各种体育服务的相关单位和组织。(三)成立工作班子
1.市体育局工作班子。上海市体育局成立“迎世博600天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职能处室具体负责实施。
2.各区(县)体育局工作班子。各区(县)体育局相应成立迎世博600天行动领导班子,并落实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实施。
四、主要任务
从加强城市环境整治和提升、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入手,重点抓好体育场馆、社区公共体育设施、体育***亭、信鸽棚的清理、整治和规范。切实做好体育设施建设、体育信息服务窗口完善、体育场所服务标准化推广、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各类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工作者队伍培育等工作。
(一)推进本市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内外环境综合整治
组织实施14个市属公共体育场馆的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协调、督促区属42个公共体育场馆的环境综合整治。
1.清理体育场馆内外建筑立面;
2.清理体育场馆内外广告、灯箱及店招的设置;
3.整理体育场馆区域内的绿化环境;
4.整治体育场馆区域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5.完善体育场馆区域内无障碍设施;
6.加强世博期间重点区域体育场馆文明施工管理。
(二)加强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管理
指导、协调、督促各类已建和在建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管理。对已建的社区健身苑点和社区公共运动场开展综合整治,消除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脏、乱、差”现象及安全隐患。规范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置,提高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完好率和开放率,使社区健身苑点开放率和完好率达到97%以上、社区公共运动场的开放率达到95%以上、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三)整治体育***亭
按照人行道设施设置规范的规定,对现有507个体育***销售亭(190个体彩亭,317个体彩福彩合用亭)会同市民政局进行梳理和调整设置,加大体育***亭进户入室力度,整顿体育***亭“脏、乱、差”现象。
(四)清理重点区域信鸽棚
加大对本市10个中心城区7912户信鸽协会会员的宣传教育力度,清理和规范区域内严重扰民、影响环境卫生和市容景观的信鸽棚。
(五)推进中心城区经营性体育场所环境整治
重点加强10个中心城区661家经营性体育场所的环境整治。主要清洁经营性体育场所建筑外立面、整治环境卫生,规范店招店牌和灯箱广告等。
对各类体育设施的环境整治达到以下标准:
1.五个“干净”。即:违章搭建拆干净,卫生死角扫干净,乱堆乱放清干净,乱贴乱画除干净,跨门占地理干净;
2.五个“一新”。即:道路设施维护一新,店容店貌保洁一新,建筑立面洗刷一新,绿地花卉配置一新,景观灯光焕然一新;
3.五个“规范”。即:广告招牌规范,公共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规范,标志标牌规范,运行服务规范。(六)提高体育信息窗口服务水平
提高各级各类体育信息窗口的服务水平,充实健身设施、体育赛事、科学健身等栏目的内容,为广大市民和中外宾客提供全面、良好、便利的体育健身、体育竞赛信息服务。
1.充实、完善市体育局门户网站的体育服务信息,为市民提供直接服务的信息量达到总量的80%;
2.建立公共体育服务配送网络和信息平台;
3.各区(县)体育局和街道(镇)落实提供体育服务信息的窗口。
(七)加强体育服务场所的服务标准化建设
制定《上海市体育场所迎世博服务标准与规范指导意见》,规范服务行为,落实安全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对体育特殊项目、高危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标准。
(八)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体育场所从业人员的理论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执行经营性体育场所健身指导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服务质量,维护市民权益。
(九)发展群众体育组织
加快发展社区群众体育组织,实现社区社会体育指导站街道、镇(乡)全覆盖;创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超过100个;健身团队达到1万支。
(十)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要通过政府主导和政策、经费支持,加强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制度和轮训制度,做好公益性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活动点的开放管理和活动组织工作,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
(十一)加快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建成社区公共运动场300处;大部分村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率超过80%。
(十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与世博同行”活动
组织好每年的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节活动;继续发展“一区一品”“一街(镇)一品”项目,创建迎世博群众体育特色品牌;筹办中国(上海)国际大众体育节。
五、时间安排
2008年9月至2010年4月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分解任务、推进实施阶段(2008年9月―12月)
根据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分解各项目标和任务,制定落实具体措施,一件一件任务抓落实,一个一个项目抓推进。
(二)狠抓落实、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1月―2009年12月)
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营造声势、形成共识,层层推进和落实,精心设计载体和抓手,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不断深化,力求实效。
(三)巩固提高、深化完善阶段(2010年1月―4月)
按照世博会举办倒计时的节点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迎世博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巩固成果,防漏补缺,交流推广,完善提高,为迎接世博会做好全面充分的准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区(县)两级工作班子,由分管领导牵头主抓。确定市、区(县)两级体育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上海市体育系统宣传队伍和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利用展板、社区宣传栏、社区显示屏等加强宣传,形成全民办博、社会办博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
(三)建立相关制度
建立市、区(县)两级工作班子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建立市、区(县)两级每季一次检查督促和情况通报制度。市体育局对各区(县)体育局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将考评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各区县政府。
同时,市和区(县)工作班子要落实以下工作制度:
1.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工作专报、通报和信息简报制度。建立项目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
2.建立考核巡视制度。建立月度、季度自查考核制度,并分别接受市指挥部和市体育局的检查;
3.建立综合评价制度。对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实施效果,实行市民评判、社会评价和专业评定相结合的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推进责任
明确市、区(县)两级工作班子职责任务。建立“市区联手、以区为主,全员参与、全力以赴”的工作机制。确立“统一计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
(五)确保资金投入
各级体育部门要确保必须的工作经费。政府网站完善和配送网络及信息平台建设列入预算;配送项目列入市、区(县)部门预算;市、区(县)体育部门、街道(镇)将社区社会体育指导站工作经费、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上岗服务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公共体育场所整治改造、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管理经费列入市、区(县)、街道(镇)部门预算;各级政府部门预算中安排群众性体育活动经费。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节约使用、合理使用、规范使用。
(六)实施相关规范
实施《上海市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开放管理评估办法》、《上海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评估办法》、《上海市体育场所迎世博服务标准与规范指导意见》。
(七)开展执法检查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文化执法总队开展经营性体育场所健身指导人员持证上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