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绿化林业系统加大行政监督力度
市绿化林业系统积极加大行政监督力度,推进绿化林业事业健康发展。主要做法有:
一是加强对绿化林业工程监督。规范工程招投标交易市场,不断强化对工作流程和管理流程各个环节的监管。2005年以来,监察部门会同交易分中心实施绿化工程招投标现场踏勘,全年踏勘绿化工程项目工地131个(占整个工程交易量的***.6%),踏勘工程面积112万平方米,工程预算总造价16.2亿元。查处违规绿化工程项目6个,得到了建设交通系统和行业各届的好评;重大工程项目如滨江森林公园、辰山植物园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主动防范在先,制订了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廉政建设规定等内部制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计制度,坚决做到未经市场招标的工程不得开工,未经审计的项目不得结算,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保证了绿化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是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对网上公开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督,制订并发放《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回访表》,定期向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回访了解审批受理情况和满意程度,***了解行政受理部门和承办人的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及申请受理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对813项审批项目抽取91件进行回访,满意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对投诉受理的监督。监察部门对“绿化热线”“回复率、执行率、满意率”共抽查了148件进行回访。其中满意、基本满意108件,占73%;不满意40件,占27%。回复136件,回复率92%,执行117件,执行率79%。对部分投诉事件处理结果满意率不高的原因,加强调查和分析,剖析深层次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提高市民对绿化行业的满意率作出新的贡献。
四是推进监督制度不断完善。把资金使用管理、绿化市场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围绕绿化林业行业的特征和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制定了一系列派头治理上新的制度。如《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在苗木采购中加强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上海市绿化管理局机关政府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加强工程项目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等制度,强化源头防范,积极构筑权力制衡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