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积极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市辐射环境安全
在日前市环保局和市辐射站组织召开的探伤单位管理会议上,市环保局结合峰会的召开,向各区县环保局分管局长及各探伤单位的法人代表和探伤工作负责人对本市近期辐射环境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
市环保局监督处对《关于加强本市无损探伤作业单位安全管理的通知》(沪环保管[2006]165号)作了详细解释。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吸取以往事故的教训,确保本市辐射环境安全,防止可能发生的一切事故。同时,为配合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的顺利召开,要求各单位在6月10日前将安全防范措施书面上报市辐射站。
市环保局领导对本市目前的探伤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了前阶段放射源丢失事故的原因,要求各探伤工作单位严格管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控制。他指出,沪环保管[2006]165号文发布后,各区县环保局真正进入了辐射环境管理的第一线,两级审批、三级管理的辐射监管体制正式形成,各区县环保局要对各自辖区内的单位实施严格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在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召开期间,6月14~17日,一切从事探伤工作的单位停止作业,禁止移动探伤源,同时要加强值班,进行监控。
同时,市环保局要求市辐射站抓紧将全市37家有资质的探伤单位辐射工作许可证申领情况反馈至各区县环保局;各区县环保局要尽快落实管理部门及人员,加强监管;各探伤工作单位一定要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事故隐患;各区县环保局、市辐射站及各探伤工作单位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