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高擎反渎职侵权利剑
成立不到5年的我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机构,已成为一把反腐利剑。
我市市县两级反渎职侵权机构成立于2006年。4年以来,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实现了一年一个台阶。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分别立案21人、27人、29人、35人,今年1至6月立案33人。
在所立办的案件中,有影响的案件逐年增多。从职级看,立办了正处级1人、副处级3人、正科级16人、副科级26人;从部门和领域看,立办了公安系统4人、法院系统5人、税务系统10人、国土资源系统16人、农机系统15人、劳动保障系统12人、建设规划部门8人、技术监督部门6人,以及相应涉及到的财政、工商、农业、水利、商务、教育、人防、民政、房产等部门的渎职犯罪;从查办的罪名看,除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主要罪名外,还立办了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招收学生徇私舞弊案、民事枉法裁判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失职被骗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等。
反渎部门在加大查办渎职案件的同时,也不放松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5年来共立办贪污贿赂案件50余人,涉案金额近1千万元。2008年我市检察机关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省院的“精品案件”、“优质案件”评比,有1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百件优质案件”,还分别有1件和3件被省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和“优质案件”。2009年底,我市反渎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英山县反渎局长程良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查处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先进个人”。
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思路,是我市检察机关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探索的成功经验。所谓“系统抓、抓系统”,就是注意对行业执法运作规律、特点、具体环节及相关事项加以分析,从中发现线索,并以此类推,在其他领域及其他县市发现类似的线索。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重点围绕民生领域、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新农村建设领域、国家重大投资项目领域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领域等,开展“系统分析,理性初查”,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2007年5月28日,麻城市龟山乡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造成幼儿7死15伤的严重后果。检察机关对涉及此案的麻城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在调查中发现,“5·28”事故的肇事货车,是一辆最高时速可达85公里的汽车,却挂着农用拖拉机的牌照。麻城市农机监理站利用农用机械上牌减免税费的政策,将本应由公安交警管理的改装汽车,大量以农用车的形式上牌照,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根据这一情况,检察机关以调查“5·28”事故为切入点,在搜集相关证据的同时,掌握了黄冈市套上农用牌照的汽车达1.4万余辆,遍布大部分县市的情况。据此,黄冈市检察院反渎局先后组织团风、英山、罗田、红安、黄梅、武穴等县市院展开调查,共立办农机系统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14人。此案的办理,彻底理顺了农用车辆管理秩序,消除了一个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也避免了国家税费的流失。
发挥市检察院反渎局主体作用,大力推行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是我市检察机关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积累的又一成功经验。近几年,检察机关注重发挥市院反渎局的主体作用,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兵团作战和协同作战;对基层院阻力较大或办理困难的案件,采取提办或督办的方式,有效地排除各种干扰,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2008年3月,市院反渎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浠水县境内盗采超采黄砂铁砂监管不力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初查,掌握了该县水利局、采砂局相关领导不仅有失职渎职问题,而且还存在受贿嫌疑。浠水县黄砂开采领域是各种势力交汇的地方,关系网复杂,要查清此案难度很大。为排除干扰,提高效率,他们采取了提办、交办和协同作战的办案模式。由市院反渎局牵头,首先抽调英山县院反渎局干警参与办案,从行贿人入手,一举掌握多人的受贿犯罪事实。接着市院反渎局又抽调红安、浠水县院干警参与办案,形成了大兵团作战的格局。办案中,各县院抽调干警为一个小分队,分别以查办的对象为重心,做到案件与案件之间密切联系,信息互通。英山县院负责原防汛抗旱指挥部主任陈某涉嫌玩忽职守、受贿案,红安县院负责原采砂局副局长蔡某玩忽职守、受贿案,浠水县院负责原水利局长杨某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和水利局水政执法大队长郭某玩忽职守案,以及并案侦查的私营企业老板吴某涉嫌逃避追缴税款案。历时两个月,立办的5人全部侦查终结,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通过查办此案,防止了矿产资源的大量流失。以前该县每年产砂量700至800万吨,年财政收入只有1亿元;通过查办,现在每年限量产砂500万吨,而收入达到1.4亿元,依法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侯兵 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