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两个新政府规章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副局长周汉民3月16日在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上海参加2005年日本爱知世博会中国馆活动的计划。此外,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最近市政府常务会议刚刚审议通过的两个政府规章。以下是本次发布会实录:
各位记者:
下午好!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两项内容:首先我们请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副局长周汉民先生向大家介绍一下上海参加日本爱知县世博会中国馆活动的有关情况。然后由我向各位通报最近刚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长昨天签署的两项政府规章的内容。
下面先请周汉民先生发布新闻。
(一)
在2005年爱知世博会即将召开之际,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上海参加爱知世博会中国馆的活动计划,向各位作一个“节目预告”。
爱知世博会之后的下一届综合性世界博览会将于2010年在中国上海举办。从2005年到2010年,仅隔短短的5年时间;而从爱知县到上海,仅隔2小时的飞机航程。可以说,爱知世博会是从时间和空间上距离上海世博会最近的一届世博会。中国是下一届世博会的东道主,无疑将对爱知世博会给予极大的关注。作为未来世博会的举办城市,上海将积极参与爱知世博会中国馆的工作,将其作为我们的大课堂、活教材,并积极做好上海世博会的推介工作。
下面我将从两个方面简要介绍上海的计划。
一、上海参与爱知世博会的四个目标:
1、阐述和表达对爱知世博会和中国馆主题的理解。
爱知世博会的主题是“自然的睿智”,中国馆的主题是“自然、城市、和谐―生活的艺术”,而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主题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几个主题间有着一定的相关性。围绕这些主题,我们希望阐述:21世纪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发展也是人类与自然环境互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平衡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维护城市发展与自然原有的协调关系是十分必要的。只有以“和谐”作为未来城市发展理念,通过追求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历史与未来的和谐,才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才能实现中国传统文化所推崇的―也即爱知世博会所要探索的--“回归自然、尊重自然、天人合一”的循环型社会。上海将通过展示、研讨论坛、声像表现、文化演示、文艺演出等形式作为在爱知世博会的主题演绎活动。
2、积极宣传推介2010年上海世博会。
我们将向参加爱知世博会的127个参展国和国际组织,以及日本及全球1500万观众介绍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筹备情况和举办的主要内容,利用爱知平台在国际上提高对上海世博会的关注度和知晓度。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参加中国馆“省市周”的系列活动,让大家感受上海这个中国大都市所具有的独特文化韵味。
3、与各国代表广泛交流,广交朋友。世博会是国际大交流、大融合的平台。在爱知世博会期间,我们将结交各国的朋友,邀请他们参加2010年世博会,听取他们对中国办博的建议,了解各国对参展的意向,为2006年正式启动2010年世博会的招展工作作好必要的准备。
4、全面考察与学习日本爱知世博会。
日本有丰富的举办世博会的经验,1970年大阪世博会更是成为世博会历史上成功的典范。上海将在六个月的展期内,组织一系列团组全方位、多角度地考察爱知世博会的情况。一方面是观摩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丰富多彩的展览和活动,另一方面是考察、学习日本在展会运营方面的情况,包括:宣传推介、招展、招商、招客、规划建设、法律保障、礼宾活动、财务管理、投融资、人力资源、商业运作、文艺娱乐等。中国要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爱知世博会是我们的老师,是我们学习的大课堂、活教材。爱知的经验将成为筹备2010年上海世博会可以借鉴的宝贵资源。
二、上海参与爱知世博会和中国馆的活动安排
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上海在爱知世博会的活动安排。
1、上海世博咨询台(Shanghai Expo Desk)
在中国馆内一楼,将设置“上海世博咨询台”。在185天展期内,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将派遣人员常驻在咨询台工作,向参观人士介绍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基本情况和筹备工作的最新进展,广泛、及时地联络各国的嘉宾。我们还将组织来自筹备上海世博会的主要机构的代表,围绕一系列的专题,分批前去爱知考察交流。可以说,咨询台将成为了解2010年世博会的窗口,以及上海广结天下友的桥梁。
2、水晶影视厅
水晶影视厅是中国贸促会和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共同合作的项目,位于中国馆二楼,面积约250平方米。厅内设置了三组可转动屏幕。随着屏幕的转动,三组屏幕可分可合,可以多角度变换,组成不同的阵式排列,营造多视点、多媒体的视觉空间。这是我们邀请荷兰设计师设计的新颖的播放模式。厅内将同步播放多屏幕影视片,展现中国的自然与城市风貌,其中将融入对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推介,比如去年底刚完成的世博会园区规划,将会在影片中有所反映。
3、系列影像介绍
馆内设有多媒体触摸屏,通过科技手段,为观众提供信息渠道和互动的窗口。“华夏文明之旅”浮雕墙上,将播放上海城市形象片,内容着重描绘上海人自然而真实、简单而精致、精明而开放的生活状态;反映上海人对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活方式的思考和追求;体现上海“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和时代特征。另外还将播放介绍上海经济、文化、科技和社区生活等各方面情况的影片。
4、综合文艺演出
在中国馆日活动和二十一世纪城市论坛举办日,上海将在世博会内安排两场综合文艺演出。演出分“音之魂”、“舞之魅”、“曲之美”、“技之灵”四个部分,由上海和海内外华人著名艺术家联袂为观众奉献精彩的音乐、舞蹈、戏曲、杂技节目。
5、舞剧《霸王别姬》
这一节目是上海近年原创的优秀大型舞剧,曾荣获中国舞蹈界的最高奖“荷花奖”。演出将安排在9月5日、6日。
6、上海周活动
9月19至25日,我们将安排“上海周”活动。活动将以宣传推介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重点。主要包括:
1)展示推介。届时中国馆内、外环境将展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相关文字图象及上海风貌图片。生命之树主展示区内将安排具有上海和中国江南特色的文化演示活动。观众将感受到上海的氛围和韵味。
2)新闻发布会和“上海周”开幕仪式。9月19日,上海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各国媒体介绍上海参加中国馆活动概况以及2010年世博会筹备进展情况。当天“上海周”将正式开幕。
3)第三届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国际论坛。9月23日,由国际展览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和爱知世博协会共同举办的“第三届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国际论坛”将在爱知召开。作为上海世博会沟通与推介的重要举措,从2003年起,国展局和上海市每年均举办一届世博论坛,2004年6月在巴黎举行的世博国际论坛主题是“文化多元和文化融合”。2005年将在日本爱知举办的世博论坛的主题是“世博会与可持续发展”。通过论坛,各国的专家、学者将深入研究世博会的理念和内涵,探讨世博会进一步发展的方式和途径,并从各自的经验出发,为2010年世博会在中国的成功举行而出言献策。世博论坛引发的真知灼见,将成为我们办博可借鉴的宝贵资源。
4)国际展览局日与交旗仪式。9月24日是国际展览局日,上海将积极参加国展局举办的系列活动。而9月25日这一天,2005年和2010年两届世博会的东道主,将交接国际展览局的旗帜。在爱知世博会圆满结束的欢乐氛围中安排这一仪式,寓意着举办世博会的接力棒正式交给了中国,同时也希望将全球的目光从2005年吸引到中国的2010年。
以上是上海周主要活动的介绍。在整个展会期间上海周的时间安排在爱知世博会闭幕前的最后一周,是中国馆“省市周”系列活动的闭幕部分。中国有个说法叫“好戏在后头”。届时我们将向大家奉献精彩纷呈的活动,让大家感受2010年世博会在向我们走来,也让大家领略到上海这一中国大都市的独特魅力。
朋友们,还有9天爱知世博会即将开幕,以上介绍的上海方面的系列活动将陆续揭开序幕。今天,借此机会,我谨代表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希望今天在座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利用你们的笔和声音,代我们发出诚挚的邀请,那就是:上海欢迎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待您的关注和支持。
谢谢!
(二)
谢谢周汉民先生。好,接下来我向各位介绍一下***市长昨天签署的《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
展览业是具有较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新兴都市型产业。上海的展览业有着良好的经济、文化基础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十几年来发展十分迅速。会展旅游已经成为上海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一个重要领域。
展览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在步入快速发展期后,难免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经历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阶段。当前,展览业还存在着缺乏统一管理协调体制、对办展主体行为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约束机制、展览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阻碍了展览业的进一步发展。
为此,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外经贸委,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目的是促进本市展览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健全展览业管理体制、规范招展与办展行为、加强行政监管与协调等方面。
(一)明确展览业统筹规划协调的管理体制。《办法》明确,由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对上海展览业的规范与发展进行统筹规划与协调。同时,经济、工商、科技、教育、公安、旅游、知识产权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展览相关管理工作。
(二)明确以展览主办单位为主体的责任制度。《办法》明确规定,申请办理展览审查手续的单位或者发布招展信息的单位为展览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对招展办展活动承担主要责任。《办法》还对擅自举办国际展览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从明确招展信息发布主体、要求招展信息内容真实、限制展览事项随意变更等方面对招展办展行为进行了规范。
(三)增强展览信息的透明度。《办法》规定,在发布的招展招商信息中,应当以显著方式对展览项目的审查情形以及对场馆的租用情况加以注明。《办法》要求,市外经贸委应会同其他展览项目审批部门制定《年度国际展览名录》,并及时在中国上海网站上予以发布,并可委托展览行业组织、展览专业杂志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
(四)限制政府部门和机构办展。鉴于举办展览主要是营利性行为,政府部门应当转变政府职能,逐渐从该市场行为中退出,让市场主体成为展览业竞争、发展的主角。按照遵循市场规则、减少行政干预的原则,《办法》规定,除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各级行政机关不得主办或者承办经营性展览;并不得违背企业意愿,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行政干预手段要求企业参展。
(五)加强对展览活动的市场监管。《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展览业市场秩序的监管,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六)完善办展活动中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及市容等方面的管理机制。《办法》规定,主办单位应当依法获得治安、消防许可;举办大型展览可能影响周边区域交通和环境的,主办单位应当事先将相关信息向公安交通和市容环卫等部门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指导。《办法》还对专业性展览场馆及珍贵物品展区提出了安全要求,并规定了展览有关单位的安保义务。
(七)引导行业组织、展览主办单位、场馆等发挥自律作用。《办法》规定,展览行业组织应当在展览活动中发挥积极的引导和自律作用。《办法》鼓励展览主办单位通过制定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处理规则及设立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接待机构,在展览现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此外,《办法》还规定市外经贸委或者展览行业组织等可以制订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展览有关单位通过参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协议进行自律,对完善展览赔偿责任追究机制也提出了要求。
(八)建立展览项目审查的协调机制。为解决展览“撞车”问题,《办法》设立了国际展览审查的协调机制,即对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本市有关部门审查的展览项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按照程序履行各自审查职责的同时,对国际展览项目审查进行协调。
新制定的《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展览经营行为,对进一步完善本市展览业发展环境,增强上海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展览市场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
我要发布的另一项内容是《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也是市政府常务会议最新审议通过,并经韩市长签署发布的。该办法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
大家知道,中华鲟是我国独有的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距今已有1亿5千万年的历史,有“活化石”和“水中熊猫”之称。中华鲟主要分布在我国长江流域,属典型的河海洄游性鱼类。因其具有极高的科研价值、学术价值以及所处严重濒危的种群状况,被列为我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
位于上海市长江口的崇明东滩附近水域,是中华鲟幼鱼唯一的天然栖息地及中华鲟成鱼洄游的必经通道,可以说是中华鲟的“幼儿园”和“待产房”。建立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华鲟及其赖以生存的环境,不仅可以为幼鲟提供一个良好的栖息环境,而且对保护中华鲟物种、改善长江口及附近水域环境条件、保护长江口生物多样性、维持长江流域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2年经市政府批复同意,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市级保护区。
为了加强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中华鲟及其赖以栖息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市政府法制办、市农委、崇明县和保护区管理处等部门从2003年起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该《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既明确了保护区责任、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又体现了对中华鲟的特殊保护要求。
(一)确定保护区管理主体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办法》明确规定,市农委作为保护区的主管机关,应会同崇明县政府负责保护区规划的编制、保护区的建设及相关的管理;市农委所属的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是保护区的日常管理机构;市环保局作为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机关,负责保护区环境保护的指导和监督;海洋、水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
(二)明确保护区范围及其调整程序。市政府于2002年确定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范围为崇明岛东滩,北起八港,南起奚家港,由崇明岛东滩已围垦的外围大堤与吴淞标高5米等深线围成的区域,面积约276平方公里。但由于保护区所在的位置属于不断淤涨的滩涂,陆地和水域面积处于变化状态,因此,《办法》规定,保护区的范围可以根据滩涂淤涨、中华鲟分布和活动情况的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并确定了保护区范围的调整程序。
(三)实施定期封区措施和进入限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进入人员总量控制和一定期间的封闭管理是世界各国自然保护区的通行做法。鉴于人为破坏和干扰是影响自然保护区环境的主要原因,为此《办法》针对中华鲟的活动特点,将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中华鲟幼鱼及产卵成鱼群体集中活动期确定为封区管理期。在此期间,禁止从事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在非封区管理期间,渔民进入保护区从事捕捞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捕捞许可证。
考虑到环境的承受力,《办法》规定,对进入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等活动的人员,也要制定总量控制计划。
(四)明确在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有关行为。针对近年来保护区范围内出现的排污、爆破、钻探、挖泥、开垦以及滥捕水生动植物,从而给中华鲟及其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严重威胁的现象,《办法》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六类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行为,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采取对中华鲟特殊的保护措施。针对中华鲟的濒危现状,《办法》分别设置了有别于其他自然保护的、反映中华鲟保护特色的要求:一是规定了误捕或者发现受伤、搁浅、受困和死亡中华鲟情形时的应急救护措施和报告义务以及相应的补偿措施;二是强调保护区管理处建造暂养救护误捕或受伤中华鲟的设施设备,并配备必要的救护人员,负责伤病中华鲟的救护、医治等处置工作;三是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中华鲟的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华鲟的人工繁殖和增殖放流;四是要求开展中华鲟自然资源调查和环境监测,定期对中华鲟的活动规律、种群数量和行为习性进行巡视。
各位记者,《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是针对特定物种及其栖息场所的保护和管理而专门制定的地方性政府规章。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上海依法保护物种进入了一个从传统的被动保护、定点抢救、行为保护向现代的主动保护、栖息地保护、科学保护转变的新阶段,体现了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今后,上海还将在中华鲟的拯救和保护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长江流域以及沿海各城市的合作,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体现上海“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