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山港1日起实施航行交规直升机定期进行执法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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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就像马路上行走要遵循交规一样,在洋山深水港海域“行走”,也将有规有矩。
上海海事局12月1日透露,交通部已决定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海洋山港区及其附近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其制定的“规矩”包括:国际航行船舶,5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液化气船,客船,主机额功功率750千瓦及以上拖轮,1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拖轮船队,1000总吨及以上的其他国内航行船舶,应当在每日16时之前,将次日船舶进出港区、移泊或通过东海大桥的计划,按照规定格式书面向主管机关报告。
为确保洋山水域的安全畅通,上海海事局为洋山水域配备了海上交通管制系统VTS,增加了洋山水域海事巡逻艇的吨位和数量,定期使用直升飞机对洋山海域进行执法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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