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大寮口地块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 第42号),现对《广州市黄埔区大寮口地块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市黄埔区大寮口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丹水坑路以东、广深沿江高速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31′27.753″,北纬23°06′6.824″,占地约5.51万平方米。地块利用历史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93年之前为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股份经济联合社和笔岗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用地,主要用作农业用地;1993年之后被征收并转交给广州市黄埔乙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地块变更为建设用地,1993年~1997年间场地进行了填方工程,填埋平整后处于闲置状态;2002~2018年被整体承包给广州黄埔区全盛仓储服务公司从事租赁工作,地块主要作集装箱堆场、停车场及机修使用。2018年底地块内所有企业均搬迁撤离,除部分企业办公区的构筑物外,地块内其他主要构筑物基本清除。地块被审批规划为医院建设用地(A5)和防护绿地(G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地块再开发利用前需要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广州草木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广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对大寮口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于2019年1月~9月,编制完成了《大寮口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和《大寮口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结果显示,场地内土壤石油烃、铅、砷、铜、镍和苯并(a)芘超筛选值,地下水铅、砷、四氯化碳、氯仿和三氯乙烯超筛选值,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需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评估。
二、风险评估主要结论
(1)土壤风险评估结论
土壤中砷、铜、镍和苯并(a)芘的致***风险超过了1.00E-06。土壤中砷、铜、镍和苯并(a)芘的危害商超过了1,此外,土壤中铅浓度超过血铅模型下的限值,对人体存在健康风险。基于第一类用地方式,对未来使用人群存在致***或非致***的健康风险,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确定修复目标值并采取必要的风险管控手段。
(2)地下水风险评估结论
地下水中铅、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和氯仿的致***风险低于1.00E-06。地下水中铅、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和氯仿的危害商低于1。地下水污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的标准范围内。
三、场地修复目标和土方量
场地土壤主要污染物石油烃、铅、砷、铜、镍和苯并(a)芘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1180mg/kg、400 mg/kg、60 mg/kg、2000 mg/kg、150 mg/kg和0.55 mg/kg。
土壤的超过修复目标值范围采用外连线法确定,同时根据土壤污染的形成原因对连线进行修正。场地内三个污染区土壤超过修复目标值的合计平面面积为2399 m2,合计土方量为2431 m3。组成如下:
1.场地东北角(A区)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烃,超过修复目标值的平面面积为404 m2,土方量为***7 m3, A1区土方量为4*** m3,A3区的土方量为183 m3。
2.吊装车辆停放区(B区)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烃,超过修复目标值的平面面积为1000 m2,土方量为670 m3。
3.集装箱堆放区(C区)主要为铅、砷、铜、镍和苯并(a)芘复合污染,超过修复目标值的平面面积为995 m2,土方量为1114 m3。
四、建议
本次调查和风险评估完成后,调查地块需开展环境修复工作。在本次调查工作完成后至该地块场地环境修复方案经环保部门备案前,场地责任单位应对修复区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保护,避免修复区域受到扰动,影响下一步环境修复工作。
具体保护措施为:对修复区域进行围蔽,在修复区域边界悬挂明显标志,在地块修复实施方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之前禁止任何单位和人员进行开挖、取土等扰动修复区域的行为,确保下一步修复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环境安全。
由于地块内地下水中四氯化碳、氯仿、三氯乙烯、铅、和砷等污染物不同程度超出地下水筛选值,虽然属于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的标准范围内,但建议不对场地内的地下水进行开采利用,禁止将其作为饮用水源使用。
五、公众查阅场地环境详细调查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简本在黄埔区人民政府(http://www.hp.gov.cn/)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10月30日。
六、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82282220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草木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电话:020-29039773
电子邮件:fy-eco@caomufan.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04号萌芽1968创意园A12栋3楼
邮政编码:510000
大寮口地块风险评估报告-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