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颁布婴幼儿消毒剂技术规范规定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2月14日颁布《医院用婴幼儿(含新生儿)皮肤粘膜消毒剂安全使用技术规范》规定,针对婴幼儿使用的消毒剂产品要经国家卫生部特别批准适用于婴幼儿特殊人群,并标注“婴幼儿专用”,这也是全国首次针对医用消毒剂使用的特异人群,制定不同的卫生标准。
同时,托儿所、幼儿园等小朋友集中的场所也要采用《托幼机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卫生要求及检测方法》,各类日常卫生消毒也要为孩子们“量身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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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皮肤及用具消毒“不完全手册”――
●皮肤消毒:用含有效碘250mg/L的婴幼儿消毒剂稀释液浸洗。
●直接接触物消毒:用含有效碘250mg/L的婴幼儿消毒液进行消毒,消毒后用清水冲洗。
●托幼机构日常消毒:每日1次,建议尽量采用有机氯制剂减少刺激性。
●饮食餐具消毒:高温蒸汽消毒30分钟,或者煮沸15-30分钟。
●玩具消毒:浸泡于稀释20-33倍的婴幼儿消毒液(有效碘150-250mg/L)15-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