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总队特别提醒驾驶员注意查验驾驶证有效性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特别提醒,目前持有新版驾驶证的驾驶员请注意,如果在准驾栏目中标明的是“B1”,则每年需要到所辖交警支(大)队审验,并提交体检证明,或者到车管所申请降级,否则逾期一年将面临电脑自动注销的尴尬境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本市于2004年10月1日启用了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全国联网系统。目前持有新版驾驶证“B1”的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在准驾车型标注中,驾驶证准驾车型原为“C”,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通过换证、补证、过户、转籍入户等更换新版驾驶证后电脑自动升级为“B1”。二是在去年10月1日以前新学原“C”驾照的,10月1日以后颁发的新版驾驶证则自动标注了“B1”。
按照有关规定,持有“B1”及以上车型驾驶证的驾驶员必须每年在有效期一年内提交驾驶员合格的体检证明。如果认为不需要“B1”驾照,则自行到车管所申请降级至“C1”驾照,这样可不需要每年体检,否则电脑将“毫不留情”将予以注销,驾驶资格自动取消。
目前据统计,以上两种情况在本市有5万名左右驾驶员,交警总队紧急提醒这些驾驶员到期应至各交警支(大)队参加审验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前去车管所办理降级手续,避免尴尬局面发生。
其次,原来驾驶证正证有效期逾期一年以上还未及时换发新版驾驶证的;其他持有准驾A、B、N、P车型及年满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应每年参加审验,而逾期一年以上未审验的,(也就是未向驾驶员管辖地交警支(大)队车宣部门提供合格体检证明的),具有这些情况的驾驶员,也将面临电脑的自动注销,视为自动放弃。
另外,年满60周岁以上的持证人,原准驾车型为A或B、C新版驾驶证为A1、A2、A3、B1、B2的,则应到车管所主动降级并更换为C1的新版驾驶证,并提供合格体检报告;如果原来准驾车型是N或P的,则自动被中止了驾驶资格。
针对以上这些情况,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特别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检查一下自己的驾驶证,看清正证的有效期和准驾车型,如果是新版B1驾照的,(其他持原版A、B、N、P;新版A1、A2、A3、B1、B2、N、P及60岁以上)必须及时向所辖交警支(大)队车宣部门提供合格体检报告;或者到车管所自动降级更换成C1驾照,否则将面临电脑的自动注销,视为自动放弃,驾驶资格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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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版驾驶证准驾车型:
B1――中型客车。(含核载10以上、19人以下的中型客车);C1――小型汽车。(9人以下小型载客汽车、载货汽车);N――无轨电车;P――有轨电车。
二、办理换证等有关手续要求:
1、请驾驶员先到所辖地交警支(大)队车宣科抽取驾驶证底卡(驾驶证副表),而后到交警总队车管所驾驶员管理科办理换证降级等手续。到期换证还应提交区级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
2、总队车管所地址:莘庄沁春路179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如需体检的,请带好体检合格证明前往车管所办理。咨询电话:***987070―54280(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