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22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冀人社案字[2018]2***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22号提案的答复
张金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河北省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提案已收悉。我厅十分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6年7月,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承德市为国家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邢台市巨鹿县为省级试点县。承德市于2017年7月3日正式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筹资标准暂定为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0.4%,其中职工医保基金负担0.2%、个人负担0.15%、财政补助0.05%。到去年底,该市本级城镇职工医保19.2万人全部参加了长期护理保险,已有162人入住护理服务机构享受护理保险待遇。巨鹿县2016年8月8日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参保范围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筹资标准,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50元。到去年底,已有865人次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基金支付360余万元。到目前,巨鹿县已将中度失能人员全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并在全县开展了居家护理工作。两个试点市均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对具体业务进行经办。承德市也计划今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同时,去年10月份,我厅还批复了秦皇岛市一个区、石家庄市三个县开展试点工作,上述两市的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另外,我省邢台市有意向在全市推开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定州市已做好启动长期护理保险的准备工作,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已得到各地的初步认可。
长期护理保险是国外发达国家因人口老龄化问题而兴起的一项新的保险业务。从试点情况看,缴费、待遇标准等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城市和农村因收入差距问题对制度的期待还不同,医养结合还未普遍推开,也制约长护制度开展,制度推进过程中还面临诸多问题。我们将总结本省做法,借鉴其他省市经验,逐步在全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您对以上的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年6月25日
领导签发:苑鸿志
联系人及电话:贾长江 0311--88616873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卫计委,省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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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