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冈坂橡塑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冈坂橡塑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冈坂橡塑电器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广州冈坂橡塑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冈坂橡塑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万安工业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1栋3层的厂房。项目主要进行各类橡胶制品的生产,年产各类橡胶密封件800万件。项目所用原材料有硅橡胶25t/a,其他各类橡胶4t/a。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反胶机2台、切胶机2台、硫化机12台、二次硫化机2台、裁断机2台、空压机2台。项目员工60人,年工作300天,不在项目内食宿。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员工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合并其他生活污水引入广州市番禺区榄辉疏浚设备制造厂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反胶机、硫化机等产生废气的设备上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选用了低噪声型设备,空压机设立在独立的机房内,并采取了隔声、减振、消声处理。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园区废水排放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硫化物、氨氮、LAS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3、项目废气排放口的苯、甲苯、二甲苯、T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项目厂界周边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再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排放量1440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2304吨/年,氨氮排放量0.00076吨/年;项目废气排放量3120万标立方米/年,苯排放量0.000151吨/年,甲苯排放量0.000151吨/年,二甲苯排放量0.000151吨/年,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312吨/年,总VOCs排放量0.0384/年,满足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5年6月26日至7月2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sgk12345@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