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被征地农民老年基本养老生活补助调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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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宜都市被征地农民老年基本养老生活补助自2013年11月以来,发放标准为140元/月。鄂政办发〔2014〕53号文件出台后,宜都市人社局根据文件精神,经请示省人社厅和宜昌市人社局,拟定了宜都市被征地农民老年基本养老生活补助调标方案。经市长办公会数次讨论,本月通过了市人社局申报的调标方案。该项工作由相关各单位申报,市人社局核算调标所需资金,市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发放标准由140元/月调整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400元/月。
2017年第一季度各单位已审核上报,补助即将发放到位。此项工作为被征地农民的老年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受到了好评。(宜都市养老局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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