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社局为职业病职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和卫生部最新施行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结合远安县矿山企业较多的实际状况,远安县人社局从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发,为职业病职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
一、加强执法宣传。对新规出台后相关部门和业务股室应履行的职责进行分工和细化,加强新规的学习、理解和执行;对接待群众做好新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加强对县内企业,特别是矿山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合法用工。
二、简化维权流程。加大劳动执法检查的同时,对职业病职工劳动仲裁维权实行三快服务,即快立、快审、快结,不给职工增添心理上的负担;对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实行三零服务,即***服务零距离、规范程序零差错、高效服务零障碍。
三、切实保障权益。对已鉴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的参保职业病职工,由社会保险部门及时给付相关待遇,对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应该按月给付待遇的,准时足额按月支付,保障职工生活。(陈维林、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