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新进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
新进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文化水平、道德修养和工作能力,增强规矩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更快地适应工作需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规定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人数
2016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考并办理了进编手续的工作人员335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0日31日分两期,第一期2017年3月20日24日(20日报到、领取资料及培训班要求和注意事项等),第二期2017年3月27日31日(27日报到、领取资料及培训班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地点:宜昌市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8室(环城北路40号)。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理想信念及廉政建设、十八大精神和******系列***解读、专业技术人员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干部沟通艺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密知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管理制度、公文处理与写作等。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实行集中脱产培训和管理,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五、考试、考核及登记
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结束时,进行相应的考试、考核,合格者,填写《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初任培训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并将成绩和学时登记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上,作为新进人员转正、工资定级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参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试用期满后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市直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为参训人员提供时间及经费上的保证,及时通知并安排应训人员参训,督促本部门参训人员按时报到参训,不得缺训,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本次培训按物价和财政部门的规定,每人收取培训费60元;教材资料、学习用品、考试及考核等费用30元,合计90元。
3、学员报到时需提交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如没有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请交本人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
联系人:许昕 电话:6056766 159****3045
附一、二期培训学员名单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9日
培训学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