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乡四到位开展打击非法采煤窝点百日专项行动
板桥乡“四到位”开展打击非法采煤窝点百日专项行动 一是工作部署到位。制定打击非法采煤窝点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采矿点立即炸封后留下图片资料,明确专人监督管理。对因巡查不到位或打击取缔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国土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百日专项行动进行调度。 三是信息反馈到位。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规定各村每周排查非法采煤窝点不低于2次,并将排查情况记入报告单,报告单须由包组干部、专职支书和联系领导共同签字后,于每周五上报安监站,每漏报一次扣罚报送人工资20元。 四是制度落实到位。乡督查组分组分片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村有煤区域进行检查,如在村辖区内发现一个非法采煤窝点,既没有上报又没有采取关闭措施的,扣取该村联系领导和专职支书当月工资100元,扣包组干部当月工资50元,酿成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