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楼梯摔伤算工伤吗
请问刚下班后从单位七楼下楼梯准备回家时,不小心摔伤脚骨折,算不算工伤?如果不算,单位可以不管吗?
提问者:三**
市人社局
你好!欢迎你咨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形可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你介绍的情况过于简单,我们不好判断。请你或者你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申请应在30内申请,你或你的亲属可在一年内申请。申请工伤认定时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在我局官网专区)、劳动关系证明、受伤事实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单位注册信息及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祝你早日康复!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地址:沿江大道43号市人社局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