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养老金缴费问题
我想问一下,个人缴纳的医保金和养老金是不是全部划拨到个人帐户?如果工资条上的扣款金额和社保局查询到的划款金额不一致是不是违规的?如果是的话该找什么部门投诉?
提问者:问天下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医保和养老金缴费问题的咨询!
为了准确回答您的问题,想与您电话联系,无奈您未留下电话号码。现书面答复如下:参保个人的个人账户划分和社保个人部分的征收计算方式是不同的,并非您理解的个人扣款金额等于划入个人账户金额。现将详细计算方式告知如下:
一、关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分: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市城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分个人账户金额。举例说明核算方法为:假设您2014年度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是2000元,即年度个人账户本金计算公式为:2000元/月×8%×12月=1920元,其余金额计入统筹基金账户。
2、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根据目前我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设立城镇职工、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职工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退休人员是以本人基本养老金(退休费)总额为基数,(个人账户划分比例)未满35周岁的按3%,年满35周岁未满45周岁的按3.5%,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按4.8%,年满60周岁未满70周岁的按5%,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按5.2%。如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个人帐户管理科,联系人:彭涛,联系电话:675***52。
二、关于社保个人部分的征收:
根据政策规定,如您在单位工作,应由单位为您按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660元),不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8280元)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并缴纳五项社保费,且此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应由您本人签字确认。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分别是:养老(缴费比例28%,其中:单位20%、个人8%)、医疗(缴费比例9%,其中:单位7%、个人2%)、失业(缴费比例3%,其中:单位2%、个人1%)、工伤(0.5-2%)生育(0.8%)个人不缴费,五项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是统一的。建议您到单位劳资部门咨询一下。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随时欢迎您前来咨询,或来电咨询(联系电话6730765)。如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申报核定科,联系人:王志超,联系电话:677073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愉快、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