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去哪儿?
问:请问公司常年以倒班人员需24小时轮班,无人替补岗位为由拒绝安排年休,是否能够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拒绝给予经济补偿,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另外如何取得常年未安排年休假的证据?如果靠劳动者取得常年未安排年休假的证据,几乎不可能!能否要求反向举证?
提问者:宜昌人
市人社局回复:
你好!欢迎你咨询。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你没有休年休假,单位应按你应休天数,再支付200%的工资。建议你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支付你未休年休假的工资。在仲裁时,你说没休年休假,公司就应举证证明你是否休年休假或支付了未休年休假的待遇,该证据应由单位举证。如协商不成,你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给你报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是: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央、省驻宜昌城区企事业单位;驻宜昌城区部队及部队用人单位;市本级招商引资引进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企业改制前未下放到城区各区的企业;宜昌市以外地区驻城区企业及在城区分支机构;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白洋工业园区;市级国家机关批准设立或者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如果不在此范围,请你到所在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请提交劳动人事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⑴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⑵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全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⑶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⑷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⑸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6)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出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情况证明(直属亲属提交直属亲属证明,其他公民代理提交司法局公民代理手续、律师出示执业证并提交执业证复印件和公函);(8)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如果因文化水平或法律知识所限,您们可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在学院街市司法局内,法律服务电话12348。谢谢你对我们的信任!祝您心情愉快!工作顺利!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 地址:沿江大道43号,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11楼1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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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