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安机关对举报毒品犯罪单位和个人最高奖15万元
9月29日起,凡向本市公安机关举报尚未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并经查实的单位和个人将获得一定物质奖励,最高可获15万元奖金。
据市公安局《关于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规定,查获制造毒品加工厂的将给予3万至10万元的奖励;缴获海洛因、***、可卡因1克以下的,将获100元以内的奖励,50千克以上,将获得5万至15万元的奖励。
市民可通过多种渠道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除110、“110信箱”专用信笺等举报方式外,还可通过两个专用举报电话25652409、24023396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将在查破案件的三个月内向举报人发放奖金。
据悉,今年1―8月全市破获毒品案件千余起,其中破获海洛因千克、摇头丸千粒案件39起,缴获各类毒品173千克,缴获毒资247万元。
相关链接
举报下列违法犯罪活动属奖励范围: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
●走私、非法贩运、买卖易制毒化学品及其管制前体或者原料的;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及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
●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吸食、注射毒品的;
●经营性娱乐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场所内存在吸贩毒活动的;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