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宜昌户口转移社保问题
问市人社局:
我是湖北咸宁人,20112012年在东莞工作,现已经辞职并在宜昌公司上班,因我的户口不在宜昌无法办理
社保转移,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1、非宜昌户口,社保可以继续在宜昌缴纳,但是东莞那边的不能转到宜昌,这样东莞那边的1年是不是就算
是白交了,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2、若今后2年后将户口转到宜昌,此时是宜昌户口后之前东莞的社保还能不能转到宜昌去?我在东莞的社保
缴费时间与宜昌的还可以一起计算吗?
盼复,谢谢!
提问者:冰语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非宜昌户口转移社保问题的咨询!
为了准确回答您的问题,我们及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得知您姓胡,对您反映的问题在电话中给您进行详
细解答,您表示非常满意,现再书面答复如下:由于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与户口、年龄、有无工作单位、在
本地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等都有关系,所涉及的条件和要求比较具体,内容比较多。根据现行政策(详见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人社部发【2009】187号、鄂养保函【2011】95号文件)和您目前的情况,您暂
时不能将东莞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宜昌市城区。在没有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前提下,并不影响您在我市城
区参加社会保险。您在我市城区参保时,我们为您建立社保临时账户,等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相关
政策规定,确定好待遇领取地之后,再将您在多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合并,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如果您的户口转移到我市城区,在符合相关转移规定的条件时,届时仍然可以办理转移,两地的社保可合并
计算。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申报核定科,联系人:王志
超,联系电话:677073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回复时间:2013-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