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南京市2022年村镇建设计划
2月21日,市建委编制《南京市2022年村镇建设计划》,现就编制背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22年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南京城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关键之年,为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南京市编制《南京市2022年村镇建设计划》。
《计划》突出抓好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等工作,持续推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南京实践,不断提升南京城乡功能品质。
二、主要目标
(一)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建设项目42项、总投资约5.7亿元,其中,省级试点项目溧水区3项、浦口区3项、江宁区1项、高淳区2项,总投资约1.9亿元。
(二)有效保护省级传统村落。做好17个传统村落保护建设,编制6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保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创建12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
(三)农村房屋整治。整治行政村范围内约250户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完成率超过50%。完成60户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完成全市约140万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美丽宜居小城镇试点。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布局公共设施,强化镇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探索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的方法、标准体系、政策机制,示范带动其它小城镇建设。组织推进石湫、汤泉、淳化、白马、桠溪5个省级美丽宜居小城镇试点建设,计划实施项目9项、总投资1.9亿元。
(二)推进省级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按照“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要求,改善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面貌,完善镇区生产生活基本服务功能。续建高淳区3个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项目建设,实施项目5项、总投资3600万元。
(三)支持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发展项目建设。推进中心镇老镇区功能提升和新镇区项目建设,提升镇区综合承载能力。推进溧水区白马镇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发展项目建设,计划实施项目4项、总投资约2亿元。
(四)支持六合、高淳高质量发展。指导六合、高淳两区镇区道路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补齐功能短板,支持两区高质量发展。实施项目18项、总投资约1.7亿元。
(五)配合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美丽宜居乡村建成率指标监测、审核工作,加强基层服务指导,巩固优势,查找弥补薄弱环节。按照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共同抓好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推进美丽乡村宜居村建设。
(六)协同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全方位提档升级,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省级特色田园乡村面上创建工作,努力推动特色田园乡村由点创建向区域集聚示范延伸,形成一批融山水、田园、产业、乡愁于一体的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建成12个“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省级特色田园乡村。
(七)保护省级传统村落。开展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调查,对纳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实施有效保护。完成6个以上省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和保护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开展17个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性建设,纳入市对街镇高质量考核范围,促进街镇有效保护传统村落。
(八)推进农房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工作。结合前期全面调查工作掌握危房底数,加快落实全面整治工作,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整治主体责任,对拒不实施整治的产权人(使用人),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治。对动态新增的困难农村危房及时纳入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
(九)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发挥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房产、交通、水务等部门,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村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督促指导。重点抓好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本年度计划完成全市约140万栋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做好质检核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有序推进我市全部农村房屋数据核查、汇交等工作。
(十)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动态清零”。指导各郊区定期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调查,精准掌握低收入群体身份、危房等级等基础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落实市级补助政策。
(十一)开展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重点围绕农村危旧房整治、农房建设管理、打造乡村特色风貌、完善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持续改善我市农村住房条件,有效调动农民自我更新住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按照省政府关于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要求,制定农房改善工作规划,逐项推动落实;编制完成并推广我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技术指引》,有效指导农村房屋新建翻建。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南京市2022年村镇建设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