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新华村黄乐其卫生室执业登记基本情况公示
本局依申请人黄乐其的申请,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拟认定申请人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第四十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港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应实事求是,应署明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港南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775-4660195(法监股),0775-4332898(政务窗口)
联系地址:港南区江一路90号
附: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贵港市港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9日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医疗机构 名称 | 申请单位(人) | 类别 | 所有制形式 | 地址 | 床位(牙椅) | 诊疗科目 | 服务 对象 |
1 | 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新华村黄乐其卫生室 | 黄乐其 | 村卫生室 | 私人 | 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新华村福华黄屋屯 | 0 | 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科 | 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