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三举措促进作风转变推进司法为民
今年以来,蓬安法院立足现实,采取三项措施,促进作风转变、推进司法为民。
一是促进调解,发挥司法能动。在灵活采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化解方式,推进诉调对接的同时,强化诉讼调解,将司法手段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社会调解力量结合起来,发挥其他调解组织的优势,形成纠纷化解的合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纠纷解决方式,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严明纪律,确保公正司法。认真排查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扎实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顿,严明政治纪律、审判纪律、工作纪律,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中感受到真诚、文明、高效、为民、司法公正;全力维护法院的公信力,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规范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公正。
三是完善机制,强化便民措施。认真梳理诉讼指导公示、巡回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完善并促使便民机制制度化。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使得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常态化。慎重处理当事人的不当请求,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