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告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202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工作部署,现就开展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
满意度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二、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三、参与方式
(一)请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二)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可以选择举报平台,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
(三)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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