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市直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加大对申报企业的培育发展和指导服务,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条件,对本区域、本系统内相关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1年2月3日—2021年3月19日
二、调查对象
1.2021年需要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拟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三、有关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负责本区域摸底调查情况的汇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全部以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报送,无需报送纸质版;
2.凡在摸底调查时间内未进行申报的企业,正式申报过程中原则上不予受理和推荐;
3.根据我省构建科技型企业梯次发展格局安排部署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要求,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条件的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前应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联 系 人:张国宾 李海先
联系电话:0356-2688003
邮 箱:kjjgyk2198230@163.com
***:2021年度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调查摸底表.doc
2021年度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调查摸底汇总表.doc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