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海鲜相关产业扶持办法相关政策的解读
一、扶持对象
(一)枣山园区海鲜相关产业扶持办法适用于哪些企业?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所在地在枣山园区内,从事海鲜相关产业活动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且海鲜类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营业收入超过80%,海鲜类经营面积占总经营面积比例超过80%。
二、扶持方向
(一)企业申报装修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园区经营企业计容面积需达到200㎡及以上,或在园区自然年度内纳税超过50万元,给予企业一次性装修补贴,申报资料需经园区管委会认定符合条件后,按300元/㎡进行扶持;计容面积超过2000㎡的,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另行商议。
(二)企业申报租金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对确定为扶持对象的企业,给予租金补贴,经园区管委会认定符合条件后,按计容面积5元/㎡·月进行扶持,计容面积超过2000㎡的,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另行商议。
(三)企业为园区创造税收有哪些奖励?
对确定为扶持对象的企业,经园区管委会认定,按企业自然年度内所缴纳税收园区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四)若培育成限额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可以获得哪些奖励?
对园区当年新培育的限额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除享受《枣山园区培育限上商贸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奖励办法(试行)》外,园区再给予每户10万元的奖励。
(五)注册商标可以申报哪些奖励?
对园区新注册登记商标的企业,注册一件商标奖励3000元;对成功创建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企业,除中省市奖励外,园区再给予每件商标6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六)利用线上平台开展海鲜相关业务可以享受哪些奖励?
对园区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开展海鲜相关业务的,且电商业务量超过总业务量30%的企业,经园区管委会认定符合条件后,给予每户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电商扶持资金奖励。
(七)园区企业到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奖励标准是什么?
对在园区以外的广安市内其他区市县拓展经营分支点达3个点位及以上,且销售至业务点的营业收入达500万以上的企业,经园区管委会认定符合条件后,按每个点位5万元给予园区企业市场拓展扶持资金奖励;对在南充、遂宁、巴中、达州等地市州拓展经营分支点达3个点位及以上,且销售至业务点的营业收入达3000万以上的企业,经园区管委会认定符合条件后,按每个点位50万元给予园区企业市场拓展扶持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