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转办问题查处情况公示表
序号 | 县(区) | 污染源名称 | 转办问题 | 查处情况 |
1 | 城区 | 阳泉市龙飞 养鸡场 | 擅自将畜禽粪便倾倒在厂区外山沟里;同时发现,该厂违规将用过的疫苗瓶及病死鸡与垃圾混合堆放在厂区的空旷的场地内。 | 就鸡粪外排问题,阳泉市城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处理,责令龙飞养鸡场立即封堵排污口直至鸡粪储存池投入使用。现养鸡场已经联系处理鸡粪车辆对排出的少量鸡粪进行清理。鸡粪储存池将于2019年9月22日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对于该鸡场将用过的疫苗瓶及病死鸡与垃圾混合堆放在厂区的空旷的场地内问题,该鸡场已对空疫苗瓶和病死鸡进行分类焚烧后做深埋无害化处理 。厂区内的其他垃圾同时进行了分类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对该鸡场鸡粪外排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阳城改字(2019)2-35号),责令该鸡场2019年9月22日前完成整改,对畜禽粪便、污水有效收集,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该鸡场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罚款3万元。 |
2 | 城区 | 阳泉市鑫岗洗配煤有限公司 | 2011年环评批复建设180万吨/年洗煤项目,实际只建设了60万吨/年洗煤项目;原煤、煤泥未入仓储存,露天堆放;多个车间未做全封闭,易造成扬尘污染;未配套建设事故水池。 | 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对阳泉市鑫岗洗配煤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阳城改字(2019)1-46号),责令该洗煤厂露天堆放已苫盖的原煤及煤泥,立即进行整改。对多个车间未做全封闭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现该洗煤厂已对露天堆放的已苫盖的原煤进行清理入仓。对于该洗煤厂储煤料仓未全封闭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 |
3 | 郊区 | 阳泉市郊区占海洗煤厂 | 1.未按环评要求拆除原有年洗选30万吨洗煤生产线,现在正在生产; 2.环评批复建设3条洗煤生产线,实际建成2条60万吨/年洗煤生产线; 3.产区内地面未完全硬化; 4.2号洗煤生产线旁2个雨水收集池没有回用,雨水与煤粉混合直排至产区外燕龛河内,全厂未实行雨污分流。 | 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责令对30万吨洗煤生产线查封,限期拆除;地面进行硬化;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应急方案和措施。 |
4 | 郊区 | 阳泉市晋东洗煤厂 | 1.厂区空地上露天堆放1000吨左右原煤,未采取任何苫盖; 2.洗煤车间旁一台筛煤机未建设除尘设施,料棚口处筛选机上料口未配套除尘设施,现场作业时烟尘无组织放散严重。 | 立案查处,罚款15万元;责令对原煤进行苫盖,建设封闭式煤棚,配套相关除尘设施。 |
5 | 郊区 | 山西飞扬古煤炭有限公司 | 1.3#配煤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与煤粉混合后直排至厂区外雨水渠; 2.配煤生产线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3.环评要求拆除原有粉配机,新建4台粉配机,检查时发现3#配煤车间1台原有粉配机未拆除,正在生产。 | 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责令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应急方案和措施;对原有1台粉配机查封,限期拆除。 |
6 | 平定县 | 阳泉市誉丰恒达贸易有限公司 | 原煤存储场所未实现全封闭;雨水收集设施未能发挥作用,厂区内地面煤泥水四溢;废油漆桶、废油桶未按照危废暂存规定存储,随意堆放;煤台上未建设煤棚,部分原煤露天堆放;雨水收集池二次利用时有部分水溢流到桃河;矸石堆场未按要求设置拦矸坝、泄洪涵洞,未按要求进行覆土,部分裸露,同时发现大量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倾倒在矸石场。 | 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责令该公司加快实施煤场全封闭工程进度;完善雨水收集系统,杜绝废水外排;加强厂区物料洒水抑尘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排矸场,加强管理,限期整治,并处罚款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