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
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6期)
本期,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猪肉、牛肉、羊肉、猪肝、鸭肉、鸡肉(重点品种:乌鸡)、韭菜、结球甘蓝、芹菜、菠菜、普通白菜、大白菜、油麦菜、甜椒、辣椒、番茄、茄子、黄瓜、菜豆、豇豆、山药、胡萝卜、姜、莲藕、鲜用食用菌、豆芽、贝类(重点品种:花蛤、花螺等)、淡水鱼(重点品种:泥鳅、黄鳝、鳊鱼、黄颡鱼、鲈鱼、鲶鱼、鲟鱼、鲫鱼、黑鱼、鳜鱼等)、淡水虾、淡水蟹、海水鱼(重点品种:多宝鱼、黄鱼、海鲈鱼等)、海水虾(重点品种:虾蛄、基围虾等)、海水蟹(重点品种:梭子蟹等)、其他水产品(重点品种:牛蛙)、苹果、梨、枣、桃、油桃、柑、橘、橙、葡萄、草莓、猕猴桃、香蕉、芒果、火龙果、西瓜、甜瓜类、鸡蛋、其他禽蛋、豆类、生干坚果、生干籽类等五十四个细类共计2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0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山西晟涛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鸡蛋(粗粮蛋),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太原市杏花岭区福顺隆便利店经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 ***1:2021年第6期食用农产品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2021年第6期食用农产品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