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太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关程序规定,抓好组织实施。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
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太原市杏花岭区关于推进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的扶持意见 | 区农业农村局 |
2 | 太原市杏花岭区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区农业农村局 |
3 | 太原市杏花岭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 区农业农村局 |
4 | 编制杏花岭区空间规划、编制杏花岭区村庄布局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 | 区自然资源局 |
5 | 杏花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区发改局 |
6 | 杏花岭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 区发改局 |
7 | 杏花岭区退役军人关爱协会暨就业创业试点基地项目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