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太原市晋源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晋源环改办〔2020〕4号
关于发布太原市晋源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未来2日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晋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二级)响应(1月4日18时1月5日24时)。橙色(二级)响应措施具体为: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6.配合市级部门协调市公交公司,增加公交线路运营班次,缩短间隔时间,实施灵活调度,主要道路延时收车60分钟。
(三)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晋源区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督导检查组和各镇(街)要确保工业企业加强对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2、移动源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重点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超过10辆次)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工业企业按照晋源区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控,除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
3、扬尘源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浇筑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加强施工工地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
太原市晋源区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