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1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快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
医疗废物危害性较大,若管理不严、处置不当,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引发疫情扩散。自2015年7月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停止运行以来,该公司将收集后的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运往枣庄、日照等地市进行处置。这种应急状态不能满足48小时内将我市医疗废物全部收集处理的需求,给我市医疗废物管理造成空前压力。
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现已在郓城县化工园区投资建设一套医废回转窑,年处置医废7000吨。2017年5月初,医废处置回转窑等设施建成;2017年5月16日市环境保护局对郓城县环保局呈报的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临时收集、运输、暂存、处置许可申请进行了批复(菏环函[2017]42号)。2017年5月17日该公司已试车运行。
二、存在问题原因
菏泽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是我市唯一特许经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该公司2006年7月投入运行,日处理量8吨。2015年7月,公司因设施老化、扩建项目与周边群众产生纠纷,迫使企业停产,原址扩建项目终止,我市医废被迫外运处置。
2015年12月,该公司扩建项目选址在开发区工业园,因市政府于2016年3月下达了不允许在开发区等四区新上污染化工项目的指导意见,项目建设再次搁置。
2016年6月,经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该公司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终于在郓城县煤化工工业园落地;该公司医疗废物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9月由市环保局批复(菏环审【2016】51号);2017年5月下旬医废处置项目建成,并运行。
三、医废处置项目意义重大
一是彻底解除了我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状态;二是降低了医疗机构医废处置的成本,为我市医废规范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三是降低外运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四是对国家、省环保督导中提出的将我市辖区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尽数收集处置的意见,能够彻底整改完成,为我市医废的尽数收集提供了基本保证。
四、工作计划
一是待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正式投运后,我局拟联合市卫计委在6月份下发文件,完成国家和省环保督导组提出的将我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尽数收集的任务。
二是联合市卫计委组成督导组,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废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医疗废物按规范收集、在48小时内集中到医废中心焚烧。
三是根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为加强我市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规避运输风险,防治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规,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须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增加专用车辆;为此我局已向市交通运输局发了《关于商请办理道路危险废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函》,也请政府督查室能够协调此事,在我国交通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加快给该公司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资质,以满足我市医废快速处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