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开展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界线为基础,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湿地、森林、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甘南、临夏、定西3个市(州)、4个县和1个保护区(具体见***)。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登记区域涉及的行政区域名单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2020年11月10日
***
登记区域涉及的行政区域名单
序号 | 市(州) | 县(市、区) |
1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临潭县 |
2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卓尼县 |
3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康乐县 |
4 | 定西市 | 渭源县 |
5 | 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