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发改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的公告
为加快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整治“红顶中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八条措施》,经研究决定,于12月2日至12月20日期间在全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现将我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公布如下:
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是否存在未纳入《丹江口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的中介服务事项,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纳入事项目录的中介服务是否按照目录要求开展。
2.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是否存在妨碍和影响公平竟争的行为,是否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3.在审批过程中,中介服务事项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是否存在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中介服务重新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由申请人承担费用的行为。
4.本地是否建立完善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是否在本地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相关信息;是否编制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及办事指南,是否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服务范围、资质条件、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是否积极推广和使用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是否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政府性投资项目,通过中介平台公开择优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是否积极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平台。
5.中介机构脱钧改制是否彻底,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的利益关联是否切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兼职任职,领取报酬、持股分红、占有财物、报销费用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0719-5236263, 84930311@qq.com。
邮寄地址:丹江口市人民路93号市发改局519室,邮政编码:442700。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局在受理投诉、举报材料后,将严格保密,认真核实,并在6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特此公告。
附:丹江口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