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财政局2021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1﹞10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名单的通知》(鄂财监发﹝2021﹞11号)和《黄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黄财监督发﹝2021﹞24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我局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了对黄石市楠竹林小学、黄石市花湖小学、黄石市第十八中学、黄石市第十四中学、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等5家单位检查工作。
检查发现了部分单位存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未明确划分职责权限,未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未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重大经济事项的支付,无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会议记录,原始会议记录与会议记录复印件不符等系列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黄石港区财政局要求受检单位立行立改,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财务票据支出的管理、强化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规范合同订立等四个方面强化财政监督,时刻绷紧“财经纪律”这根弦,切实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火墙”。
黄石港区财政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