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三项措施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坚持边学边改,通过三项措施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驾驶员学习培训抓落实。定期对驾驶员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和驾驶技能培训,重点学习交通法规和车辆常规检查、保养、常见故障识别及维修等,公务用车驾驶人员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保持公务车辆的外观整洁和良好的机械性能,不断提高驾驶员业务技能,同时要求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交通规则,安全、谨慎驾驶车辆,自觉做到三不即不开疲劳车、不开超速车、不酒后驾车。以安全规范行车塑造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二是完善修正制度抓落实。制定实施《猇亭区司法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办法》,实行人车固定驾驶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区关于公务用车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的政府采购和外出公务用车报告制度,规范公务车辆停放时间、地点,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停放在旅游景点、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附近或在街道路边过夜,局办公室重点在节假日对机关用车实行定点封存。
三是督促检查抓落实。对公车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杜绝公车私用、私自外借等不正之风,同时开展不定期对公务用车违规超速、闯红灯、违规停放、在外过夜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严肃处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