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寺坪镇党委巡察反馈会召开
刘明锋在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寺坪镇党委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强调
切实把巡察整改抓实抓细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国保康新闻网讯(记者 朱丽丽 通讯员 王华英)8月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寺坪镇党委巡察反馈会在寺坪镇召开。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明锋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切实把巡察整改抓实抓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新突破。
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向寺坪镇党委反馈了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传达了县委书记张世伟在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寺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杜渊就整改落实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刘明锋指出,开展党内巡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是推动两个责任上肩落地的有效途径,是夯实我党执政根基的有力保障。
刘明锋强调,要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切实把巡察整改抓实抓细。要充分认识到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担负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坚定整改态度,做到问题不查清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决不放过,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实在、改彻底、改到位、改全面。要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责任、整改、督查四个清单,确保每个问题的整改针对性强、操作性强、时效性强。
刘明锋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整改过程要在阳光下运行,在党和人民的监督下整改。要公开整改过程,增强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要用好制度约束,发挥制度建设作用,推动巡察整改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防控体系,在监督中整改,在整改中规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新突破。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寺坪镇党委反馈的主要问题是: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工作有部署无督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城建管理分工缺位,综治维稳管控不严,环保政策落实不力。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敷衍应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不规范,基层党组织重经济、轻党建,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制度执行抓得不严。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纪检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项目建设方面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精准扶贫不精准。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三超两乱现象,用人导向不够正确,镇党委在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中未发挥领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