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云港市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月21日对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于2022年4月6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专题部署会等,统一全局思想认识、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分析探究问题成因、层层推进整改进度、强化整改工作落实,明确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整改的信心和决心。
(二)健全制度体系,抓实责任分解
针对反馈问题,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增强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研究制定出22条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推动源头治理,落实标本兼治。
(三)落实整改措施,务求工作实效
对照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对整改措施实时跟进,进行整改清单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务求真改实改;反馈的9项22个问题中,目前整改到位的21个,正在推进的1个,尚未推进的0个,整改完成率达95.45%。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经有21个问题整改完成。
1. 关于“近三年局党组未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进行传达学习。”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领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把加强新发展理念学习放在首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组织专题学习,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坚决担起优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使命。
整改完成情况:把加强新发展理念学习放在首位。加强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和专题研究部署会,传达学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落实惠企纾困要求。
2. 关于“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滞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1月1日施行,局党组直到7月20日才组织传达学习。”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来;建立学习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到位,确保时效性,真正学懂、弄通、做实。
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学习制度。制定印发《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学习纳入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专题学习2次,通过专题学习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3. 关于“在12名中层以上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中,对***生态文明思想“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一题仅1人回答正确。”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系统的学习***生态文明思想,提高任职能力,提升工作效能,编制学习手册,在局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测评,确保***生态文明思想在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整改完成情况:汇编《优化营商环境学习手册》,组织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次,开展测评1次,将学习内容与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相结合,用于指导实际工作。
4. 关于“工作重视不足,未把优化营商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2019年至今局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重视程度,建立长效机制,结合阶段性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筑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础。
整改完成情况: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研究部署会1次,分析研判当前优化营商环境领域重要情况,切实筑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础。
5. 关于“职责不清,局党组在制定内部机构及职责规定、班子成员分工时未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细化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细化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
6. 关于“措施不细,未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细化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江苏省营商环境条例》、《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2021年版)》、《连云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连云区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的实施意见(2021-2023年)》,结合连云区实际,梳理优企、惠企、利企相关政策,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手册,宣传到企业。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连云区实际,梳理了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惠企相关政策,并印发成册,走进园区、企业进行宣传,助力企业进一步明晰最新优企惠企政策。
7. 关于“靠前服务意识不足,与待入企业沟通互动、指导不够,项目前期工作介入较少,导致个别新上项目难以推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积极对接经发、招商、港口、各乡街及开发区等部门单位,提前掌握经济部门建设项目立项清单,把好项目准入关,并为项目落地提供前期业务指导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积极对接发改等经济部门,及时掌握连云区重点项目清单共36个,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以便及时协助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8. 关于“与相关职能单位衔接不够,与区经发、招商、园区等职能单位沟通不足,未制定定期联席会议等制度,对企业项目及时落地产生影响,甚至造成相关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按照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推进等会议相关要求,对企业项目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和规划环评审查服务信息卡制度的通知》(苏环办[2022]113号),建立服务信息卡,每两周主动对接沟通,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营商环境优化协同推进。
整改完成情况:已形成连云区重大项目清单,并建立“连云港中复神鹰高性能碳纤维”、“江苏国信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等4个省重点项目服务信息卡,对企业项目相关情况及时掌握。
9. 关于“未建立常态化政企联系机制,2019年至今,仅在市局牵头组织下召开过一次“亲商重企”恳谈会,下企业走访调研较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建立“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企业环保接待日(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下午2:30-5: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有的放矢地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于5月份和6月份开展了“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2次,受理了丰益高分子、港口集团2家企业的服务诉求,切实解答企业在项目手续办理中遇到的难题2个。
10. 关于“优企惠企利企方式方法不够多样,大气环境管控工作中存在“一刀切”的做法。”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更新豁免企业名单,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一企一策,实现环境精准管控。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企业实际,已更新臭氧管控豁免企业名单,纳入管控企业做到一企一策精准管控。
11. 关于“执法程序不严谨,连云环行罚字〔2021〕19号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内,相关审批表、申请表中的报告审核意见、执法承办机构意见均为空白。”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执法程序,按照规范流程办理,每季度开展案卷审查,进一步规范卷宗整理。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2021年已结案的案件开展卷宗评查,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办理。二是审慎开展法制审核,依照规定对拟处罚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参加市局卷宗评查会,对今年以来已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卷宗进行回头看。三是定期组织召开执法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不足,狠抓内务管理与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12. 关于“检查次数多,2020年度和2021年度对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检查次数分别是14次和12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对纳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的企业、环保信任企业降低检查频次,除“双随机”、信访举报投诉及市级以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或联合检查外,不提高抽查比例和扩大范围,统筹整合上级安排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平台、用电监控平台、无人机、走航监测等手段,梳理研判问题线索,加大非现场执法频次,实现精准执法。
整改完成情况: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平台、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实现精准执法。2022年度上半年对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检查次数为9次,其中“双随机”、信访举报投诉及市级以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或联合检查7次,执法检查频率显著降低。
13. 关于“营造知法守法氛围不够浓,环保普法工作创新不够,宣传效果不理想,一定程度上存在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面向企业、面向学校、面向社区,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一是进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积极组织企业员工集中学习,“以案释法”,推动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上新台阶;二是进社区,6月份,结合“六五环境日”等活动让普法活动走近群众、深入群众;三是进学校,以绿色创建为载体,在市教育局等部门主导下,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民环境教育。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执法检查,向企业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并邀请专家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普法培训。二是联合企业、社区开展了“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居民发放普法资料,引导大家树立守法意识。三是联合警备区幼儿园开展了送环保法规进校园活动,在小朋友心中播下了绿色的种子。
14. 关于“环保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力度不够大,部分企业对专项扶持资金政策不了解,至今仅有5家企业领取过环保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积极宣传惠企政策,申请环保资金的相关文件及时通知到街道、园区、企业,推动街道、园区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落地,调动街道、园区工作积极主动性,推动企业利用符合环保资金支持方向的先进技术工艺开展污染治理。
整改完成情况:主动对接园区、街道和企业,邀请相关单位及第三方帮扶单位召开2次座谈会,针对中央资金、省级资金申报方向和重点技术问题进行探讨,同时重点包装帮扶排淡河和烧香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扶持益海粮油有限公司和连云开发区利用先进技术工艺开展废气治理并争取省级环保资金,扶持城管局争取市级环保资金。
15. 关于“执法人员力量薄弱,连云生态环境局编制18人,空编5人,空编率高达27.8%,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服务全区企业的需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主动向市局汇报情况,积极沟通协调,进一步争取人事部门和编办的支持,提高人员补充力度,充实、扩大执法人员数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主动向市局汇报情况,2022年下半年将新增加1名执法人员到岗;进一步争取2023年度执法人员招考指标。
16. 关于“生态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流入我区水质超标问题向上级反映不积极,小排淡河水质治理成效不明显,致使我区排淡河入海断面水质考核未达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水质监测,及时做好客水水质超标向上级汇报工作;对照《排淡河及东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研究和实施方案》工作职责,协同有关单位全面实施方案下达的各项工程,推动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确保排淡河大板跳闸断面水质达标。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借助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实时关注大板跳闸断面水质,出现超标及时向市局书面汇报。二是协同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和云山街道等有关单位做好小排淡河流域治理及管控,确保水环境质量。根据市局通报,1-5月排淡河大板跳闸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考核要求。
17. 关于“局党组未开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全面开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廉政教育,制订连云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一步落实好手册内容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制定了《连云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重新进行梳理排查。二是加强廉政教育。汇编党规党纪专题学习手册两册,组织党规党纪专题学习,让廉政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组织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如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观看《零容忍》警示教育片等,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8. 关于“对窗口工作人员监督不严,存在考勤表漏签、上班迟到的现象,AB角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窗口无人值守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与行政审批中心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对窗口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讨;安排相关同志一并参与窗口工作,执行AB角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共享。与行政审批中心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二是开展批评教育。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对窗口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出了书面检讨;三是健全机制。安排相关同志一并参与窗口工作,执行AB角制度。
19.关于“连云生态环境局与第三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中,对乙方人为失误或者错误所产生的后果责任界定不清,未制定处罚条款,难以保证服务质量。”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修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乙方责任,保证服务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于2022年6月修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在第一条第5款中明确了乙方责任,确保检测服务质量。
20.关于“连云生态环境局部分工作人员对企业信用修复流程不了解,未主动告知并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导致部分企业不了解如何进行信用修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并附《信用修复流程》,主动告知企业按时进行信用修复;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企业参加环保信用修复培训。
整改完成情况: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协同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工作,同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并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主动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流程。
21.关于“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生态环境局与市场监督局、商务局、经发局、应急局等单位之间均未实现平台数据共享,企业填报信息平台过多,增加企业负担。”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局内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会议、工作群等渠道加强沟通;针对相关省、市级以上运行平台,继续积极向上反馈精简平台或数据共享的建议。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内部信息整合。通过微信工作群等加强局内部数据信息沟通。二是强化外部信息共享。实现生态环境移动执法平台与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双随机”数据共享。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关于“首违不罚制度推进迟缓,执法上温度不足,未积极主动争取首违不罚清单的制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与市局沟通,协调加快首违不罚制度、首违不罚清单的制定,推进柔性执法。
整改完成情况:已与市局积极沟通,待市局首违不罚制度、首违不罚清单正式印发后遵照执行。目前,我局按照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并视整改情况免予处罚;对部分首次发现且未造成严重危害的轻微违法行为,加强教育引导,并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对恶意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罚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分期或延期缴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市局沟通,协调加快首违不罚制度、首违不罚清单的正式印发。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各项巡察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一)继续强化思想认识
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团结引领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优化企业服务、推动项目建设,以高度自觉落实好中央、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针对正在推进的整改问题,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严格按巡察反馈要求,持续推进整改提升,确保反馈问题落实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巩固提升,深化整改,防止问题反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真正把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长效体系,结合问题整改,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在制度、服务等“软实力”上下功夫,切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优企惠企的营商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2312782;邮寄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区政府A217室;电子邮箱:lyq23282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