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单出来了
“第四季度的成绩单出来了,看看我粗心大意的毛病有没有改掉。”3月6日,刚吃完午饭,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批捕公诉部门干警冯君便拉着同事一起奔向办公室。她们打开院局域网首页,在刚刚发布的《2014年第四季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查找自己所办案件的评查成绩。
“抽查4件,其中文字错误1处,评查等级为优质。”冯君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与前两季度相比,她的成绩提高了。
“第四季度我们共检查案件25件,发现案件质量瑕疵11处,相较第三季度,发现瑕疵比例有所下降。”案管办主任张青峰欣喜地说,“我们运用‘三转变法’提升案件质量,成效十分明显!”
何为“三转变法”?张青峰介绍,转变一,即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转变。该院对复杂疑难、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进行现场评查、同步纠错。如在办理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时,案管部门同步参与该案听证会、宣告会,对案件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听证、宣告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等进行同步监督,并强化监控办案期限、考验期限等重要环节,确保案件程序、实体依法规范。
转变二,即封闭评查向开放评查转变。该院实行“一案一评查、一评一反馈、一季一总结”措施,加大评查的开放力度,评查过程中不护短、不遮丑。重点加大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检察特约监督员参与评查,并征求其对办案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转变三,即单一层级向多级转变。实行部门自查、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评查、专班核查、人民监督员抽查、检委会讨论研究决定的五级评查模式。采取专项分类排查,对普通案件进行办案关键节点法律文书审查;对重点评查案件及重点评查内容,从罪名认定、案件事实、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方面逐条分析,提出排查意见。
“我们还建立了反馈机制,消除在无沟通情形下或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误解。”张青峰介绍,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承办人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向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作出解释。解释后仍有重大争议的,向分管副检察长汇报或提交检委会集体讨论。2014年,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就发现的问题向承办人反馈意见共60余次,经双方沟通,最终确认案件质量问题4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