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区分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6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襄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做好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46
襄阳市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从2015-2017年的优良,降至2018年上半年的轻度污染。2018年1-6月,纳入国家考核的9个水质断面中,汉江转斗、滚河汤店等2个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2018年上半年滚河汤店断面,小清河清河店、云湾,蛮河渠首、孔湾等多个断面水环境质量出现下降,其中2018年5月份单月小清河清河店、云湾断面水质一度由III类降至V类。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水污染工作措施,确保河流水质达标。
三、整改措施
1.全面对小清河、滚河沿岸污染源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任务落实。
2.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科学研判、精准分析污染源,靶向治污,铁腕整治,确保水质达标,完成全年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3.制定小清河、滚河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开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4.加快沿河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按市统一时限全面建成运行,杜绝污水直排入河情况。
5.加快禁养区养殖企业关闭搬迁,所有沿河禁养区内养殖企业全部关闭。
6.深入落实“河库长制”,强化巡查督办力度,切实推进影响河流水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7.加大生态补水,适时进行生态补水,保证生态基流。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强化河库长制责任落实,及时通过发送工作交办函、提醒函及现场检查、督办等形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及相关镇办对沿线污染源加强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防止新的污染源发生,严防已整改问题反弹。
2.分别制定了2018年、2019年滚河、唐白河、小清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分解,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报地表水考核断面2018年12月份及1~12月水质监测结果的函,我区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年度均值达标。2019年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2019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进一步加大唐白河、小清河、滚河流域水质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动态,为水质稳定达标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小清河、滚河水质稳定达标。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滚河流域水质评估分析,采用生物法与生态浮岛、沉水植物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水质,改善滚河水环境质量。
4.我区共涉及沿河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15座,截至目前,唐白河沿线涉及的6座厂站已全部建成,除程河镇埠口污水处理厂因原排污口涉及敏感区域,正在改建排水管外,其他厂站已全部进入调试工作;小清河沿线涉及的8座厂站,其中伙牌、黄集镇马集已通水试运行,剩余6座污水处理厂目前厂区已全部建成,除红水家园因原设计排污口涉及敏感水源地重新进行排污口论证外,其他厂站正在进行通水调试中;滚河沿线涉及1座张家集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通水调试中。
5.我区根据《襄州区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襄州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已对禁养区内34家规模养殖厂进行了关闭搬迁,并强化巡查管控,严防反弹。
6.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对接,初步建立生态补水机制,切实加大滚河流域生态补水量,维持河流的合理流量,保障河流基本生态补水,维护水体的生态功能。
五、下一步工作
1.紧紧围绕“河库长制”这个重要抓手,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压实基层“河库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镇、村等“河长”、“库长”基层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交办问题整改问题的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
2.持续加大全区河流水质监测频次,为河流水质提升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沿河乡镇污水处理厂调试工作,确保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扎实推进畜禽养殖集中整治工作,科学制定有针对性的水质提升方案,积极推进流域综合整治,确保唐白河、滚河、小清河稳定达标。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1日,共7天)向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区分局反映。
直接责任人:胡劲松 电话:2820205
承办人:尚飞 电话:2821802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区分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