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关于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
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应县卫健委网站”、“宝应县妇幼保健院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FY011
2、项目名称: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
3、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4、预算金额:6万元
5、最高限价:6万元
6、采购需求:数量1台;
(1)支持3、6、10导联电极心电监护;
(2)心率计数范围:0, 15到300次/分钟,心率计算方法:平均和瞬时法
(3)心律失常分析方法:多模板匹配法,支持多种心律失常分析;
(4)波形显示灵敏度控制:×1/4,×1/2,×1,×2,×4,或者自动
(5)支持胸阻抗法和热敏法检测患者呼吸
(6)呼吸频率范围:0~150次/分钟
(7)血氧饱和度监护显示更新周期:每3秒或当报警产生时
(8)血氧饱和度监护波形灵敏度控制:×1/8,×1/4,×1/2,×1,×2,×4,×8或者自动
(9)血氧饱和度探头可水洗,浸泡消毒
(10)无创血压NIBP压力显示范围:0到300mmHg,具备新生儿和成人模式;
(11)检测模式:手动、定时(2min、2.5min、5min、10min、15min、30min,1h、2h、4h、8h)、连续、PWTT自动测量模式;
(12)配有有创模块,可同时检测三导有创血压,测量范围-50到300mmHg;
(13)可支持同时四导温度监护,测量范围0到45℃;
(14)配有呼吸末二氧化碳模块,配置探头后可支持插管病人和非插管病人的呼吸末监护;
(15)内置高容量电池,通过内置标准网络接口或无线模块或遥测发射器与监护网络连接;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04月30日
地点:宝应县卫健委官方网站、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
方式:网上自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上午11点30分
地点: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安宜东路120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30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安宜东路120号)三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卫健委官方网站、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应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宝应县安宜东路120号 联系方式:138****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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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