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之基在于健全制度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再正确的方针、再完善的方案,如果没有或没有很好地加以落实,就只是一纸空文。与之相对应,好的方针、规划、方案只要一落实就能具体,一落实就能创新,一落实就能突破。
当前,“提升首位度、打造增长极、争当排头兵”的目标已经确立,建设“两个中心、四个襄阳”的谋篇布局已经完成,下一步就是提振精神、鼓足干劲,将美好蓝图变成现实。
小落实小发展,大落实大发展,不落实不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思路,明确“落实是每一个人的责任”的发展理念,在提升思想力、提高执行力上做文章。要从体制机制创新入手,确保抓落实有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问责。
制度创新是最根本的创新。要善用资本市场善借各类要素资源,聚天下资源为我所用,延揽天下人才助力发展。要着力创造良好的行政服务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真正能在市场的大江大海击水扬波、冲浪弄潮。要用好产业基金,减成本、增优势,整体提升商务成本竞争力;进一步减程序、减环节、减费用,增强企业信心;改革征迁模式,***拆迁征地的难题;引进战略投资,以时间成本换投资;全力争取国家、省政策性补贴和扶持基金,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增长。
责任要以落实为基点。大到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小到部门单项工作的推进,都要确定责任、分解责任、实化责任,做到定性、定量、定人,构建清晰明确并且可以追溯的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责任机制,把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单位、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督查要以落实为目的。要紧扣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紧扣全市各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推进,切实提高督查效果。突出“快”,做到工作一旦部署,督查立即跟进;突出“准”,聚焦问题抓督查,抓住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突出“严”,坚持原则,铁面无私,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通报的要及时通报,该整治的要坚决整治,并把督查成果与奖惩考核挂钩,与选人用人衔接,切实发挥好督查工作的“杀威棒”作用。
问责要以落实为标准。要建立更为严格的奖惩、问责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坚决防止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凡是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执行或变相执行的,凡是因落实不力导致工作进度滞后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从严处理,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用人要以落实为导向。要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把“实干就是水平、落实就是能力”作为检验干部的重要标准,重点提拔和使用那些政治可靠、埋头苦干、狠抓落实的干部,教育和调整那些作风漂浮、不干实事、无所作为的干部,让出力流汗、踏实干事的受到褒奖和提升,虚伪油滑、投机钻营的受到冷落和处理,形成“有为有位、不为失位”的鲜明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