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制度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为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全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市发改委和市统计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建立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制度的意见》,现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以泰政办发〔2011〕46号文转发,标志着我市正式建立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制度。
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内容分为人口发展、生活水平、公共服务、社会和谐四个领域,包括正式纳入评价体系的30个指标和10个评价导向指标。通过多级综合方法,使反映社会发展基本特征的评价指标统一为综合反映社会发展水平的总指数,便于纵向和横向比较。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组织实施。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8 02:22: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