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0年5月下半月区域河流水质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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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为推动我市河流水质达标工作,根据《沈阳市区域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区域河流断面每半月开展一次对比监测,根据断面水质上下游变化、环比变化情况对各区、县(市)进行考核排名,现将5月下半月排名情况予以通报。对排名靠前的皇姑区、苏家屯区、大东区给予表扬,对于排名靠后的康平县、新民市给予通报批评,其中康平县连续五次位列后三名,辖区5个监测断面全部超标,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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