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情况督导评估检查
沈河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沈河区推进素质教育目标责任考核标准》(沈河委发【2001】1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要求,于7月14—17日,组成四个督导评估小组,分别对区内26个有关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2018-2020年度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检查。
各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按照《沈河区推进素质教育目标责任考核标准》中所涉及到本单位的具体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进行了自评打分,并形成了自评报告。督导评估组结合三种形式进行督导评估:一是听取部门相关领导的工作汇报,审阅部门的自评报告;二是查阅相关资料,对照《考核标准》做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判定;三是进行了实地考察工作。此次督导评估检查结果将作为区委区政府在今年9月教师节期间评选和表彰沈河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自2002年起,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两年督政一次,至今已完成九轮,今年进行的是第十轮。督政工作有效推动各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法定职责,助推全区上下一心,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撰稿人:高俊岩 审核人:文碧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