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贯彻落实教育法规职责有序推进中小学标准化达标工程建设取得成效
2011年度,我局积极协同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规职责,支持教育,服务教育,严格教育用地审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积极推进并有力保障我区中小学标准化达标工程建设,进一步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并取得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是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贯彻教育法规的常态化的工作模式。通过局务会、技术评审会等形式,商讨、决策我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二是局领导班子要求全局干部增强大局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区政府教育会议的精神,在规划编制、审批、监督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把利国利民的教育设施规划建设作为实事、好事做实做好。三是为保证教育设施规划落地,我局还积极市规土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四是针对教育设施规划编制和方案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与区教育局协商解决,配合做好我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达标工程建设。
二、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一是坚持把教育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的意见》和《上海市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进行规划布点,在对住宅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坚持按规定预留教育设施用地,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落地。二是对贯彻教育法规推进教育设施规划实施目标管理,由局领导班子与各业务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不定时地进行监督抽查。年终时进行总体考核,并与绩效直接挂钩。有效保障合理配置教育用地,科学布局教育设施等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精心编制、提高效能。一是以促进我区科教文卫体全面协调发展为目标,在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对社会事业规划建设的力度,把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民生作为规划工作的一个重点。目前,我局在区教育局的配合和支持下,已完成了全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在对全区现有教育资源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我局人口及分布情况,依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教育设施配置的要求,对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了规划整合,对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进行规划布局,确定教育用地,力求以此规划引导我区今年基础教育设施的建设。
四、保障民生、积极服务。我局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好服务,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契合民生需求,促进社会进步的具体实践。一是在项目方案审批过程中,主动请教育主管部门参加,征询意见,使项目审批更贴近教育实际情况,满足教育需求。二是在实施过程中,我局实行局领导定期走访制度和“定人、定责、定时”三定制度,主动听取相关部门、街镇在教育设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沟通协调建设单位,通过现场办公,对重点教育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服务,确保教育设施规划真正落地。三是在做好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教育设施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的协调和化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