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年度海珠区部分街道社工服务站评估报告的公示(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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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0日发表
根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13号)相关规定,海珠区民政局委托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2020-2021年度海珠区街道社工服务站第三方评估机构,近期对海珠区江海街、琶洲街、南华西街、新港街4个社工站开展专业末期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详见***)。
公示期: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5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径向海珠区民政局反映意见(受理科室: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二楼),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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