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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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3日发表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调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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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9:10: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