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1号地块香料厂电房(三站)迁移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鹤峰1号地块香料厂电房(三站)迁移工程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鹤峰社区豸浦股份合作社项目审批部门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文编号 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公告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8时30分起共 5个工作日公告编号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估价 230万元建筑面积 工 期25日历天工程地点顺德区均安镇本工程为鹤峰1号地块香料厂电房(三站)迁移工程,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107.82㎡,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线路部分、电房部分、土建部分。其中,线路部分包括10KV部分和低压部分;电房部分包括新高低压配电柜的安装,原有低压柜、变压器的安装,柜与柜的电缆的敷设,预埋件的制安,配电房地网的安装,配电房照明系统的安装,变压器及高低压系统的调试等;土建部分包括土建、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目前,工程的前期报批手续已基本齐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必须同时具有承装类(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和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承装类(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通过广东电网公司系统电网工程建设企业诚信备案的施工企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3、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通过广东电网公司系统电网工程建设企业诚信备案;5、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机电工程专业),广东省外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机电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8、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近三年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四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5)正处于“黑名单”的企业;(6)最近一年有骗取中标、或最近六个月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并正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企业。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资格审查方法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能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2、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帐户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属专项工程办公室,帐号:096****0023425,凭交费回单到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招投标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及收据。发售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2011年9月20日下午5时30分(工作时间: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招投标中心窗口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500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招投标中心会议室(地址: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招标相关内容评标方法简单平均值法投标保证金肆万元,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镇街公告栏”栏目和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政府招标”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评标办法”“平面图纸”其他事项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鹤峰社区豸浦股份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胡先生传 真0757-25503847联 系 电 话0757-25503847地 址顺德区均安镇鹤峰豸浦环山路63号邮政编码52832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思中联系人姚***传 真0757-22317173联系电话0757-22317163地 址顺德区大良新桂南路16号4楼之一邮政编码528300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 25386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