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举办社区矫正暨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深入推进《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促进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的深入开展,6月5至8日,区司法局组织各镇(街道)司法所所长以及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业务骨干举办了全区社区矫正暨人民调解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使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业务骨干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开阔了视野,增强做好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
培训中,专门邀请了区属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就如何理解《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立法意图、如何有效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并对《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日常涉及到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既突出讲解了理论基础,又注重培训了调解技巧、社矫对象的监管措施。同时,邀请了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的领导,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如何做好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讲解和经验交流。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增强了学习培训效果,加深了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的认识,为下一步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依据。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培训班还安排实地参观了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凤凰司法所、扬州市引潮河法治文化广场。通过实地参观,并与当地司法所干部进行座谈,共同探讨如何利用地区有利资源,推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培训班上,各镇(街道)基层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业务骨干纷纷表示,要以这次培训班的举办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社区矫正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内因,创新模式,多管齐下,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提高罪犯矫正质量为核心,坚持人性化教育管理,消除重新犯罪的诱因,提高了矫治效果;要处理好一般与重点、阶段性与日常性、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动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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